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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参加国外总公司在境外举办的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时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答:所支付的费用是否要代扣代缴税款,需要对业务及税种进行逐一分析,首先我们先来看看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_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本问中提供服务的单位是境外总公司,同时培训也是发生在境外,所以该项培训不属于境内销售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支付培训费时无需扣缴增值税。
我们再来看看是否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本问中的境外总公司为境内公司提供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培训服务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支付培训费时无需扣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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