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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客户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发了订购单,新的印花税法并没有规定订购单需要缴纳印花税,我们是否可以不缴呢?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新印花税法并没有延续原来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属于应税凭证,那么如本问的订购单这类凭证是否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了呢?根据《[[财税公告2022年22号_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第二条第2款的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所以,贵公司虽然与客户没有签订合同,但签订了如订购单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仍然要计算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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